《潍坊市健康影响评估管理办法》将于12月1日施行 为政府决策增设“健康体检”前置关口 -168app官网下载
鲁网10月22日讯 记者从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10月22日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,《潍坊市健康影响评估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经2026年9月14日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以市政府令第113号公布,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。这是潍坊市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、深化健康潍坊建设的重要法治举措,标志着全市健康治理实现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预防转变,推动“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”从实践探索上升为法治规范。
据介绍,随着经济社会发展,人民群众对公共健康的关注度日益提高,开展健康影响评估成为防控公共健康风险、保障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。在起草审查过程中,市司法局提前介入、主动对接,与市卫健委共同研拟草案文本,赴寿光市调研座谈总结本地试点经验,并前往宜昌、日照考察学习外地做法,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及立法、行业专家集中修改,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书面征求各县市区、市直部门意见并召开立法审查座谈会,吸纳各方建议后形成草案,按程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。
《办法》共二十三条,围绕健康影响评估的定义、评估范围和责任机关、评估内容和方式、评估意见应用和监督保障等重点事项作出规定。在评估范围上,明确政府及各部门出台的重要规划、文件和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工程须开展健康影响评估,具体范围实行清单管理;在评估程序上,要求各责任部门在决策前提出评估申请,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并出具评估结论和改进建议,已依法开展环评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,健康影响相关内容不再重复评估;在制度约束上,明确应当开展健康影响评估而未开展的,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,提出整改建议的,责任部门要认真研究、合理采纳,未采纳的须作出说明。
《办法》在制度设计上有三个创新点:一是设立政策出台刚性约束条款,明确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“应评未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”,从源头落实健康优先发展要求;二是构建“避免重复评估”的协同互认规则,健康影响评估可与环评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步进行,相关健康影响内容和结论可作为评估重要依据,实现评价成果互通共用;三是建立低、中、高三级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评估处置机制,对应登记表、意见表、报告书三类标准化文书,在严控重大健康风险的同时提升行政决策效率。
据介绍,市卫健委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推动《办法》落地实施:完善配套制度体系,加快起草评估实施方案、实施流程、专家库管理规定等配套文件,细化评估范围清单和分级分类实施流程;组建市级健康影响评估专家库,面向全市征集卫生健康、生态环境、城乡规划等多领域专业人才,实行随机抽取、利益回避、动态调整管理机制;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,分层分类面向市直部门、各县市区开展专题培训;抓好政策落地实施,力争年底前选取1至2项涉及民生、城乡建设或公共服务领域的公共政策、重大工程项目开展评估试点实践,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机制,推动健康影响评估从“制度上墙”转向“实践落地”。
针对公众参与问题,《办法》明确鼓励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、其他专业机构和公众参与健康影响评估工作,公众可在评估全过程通过参与征求意见活动、通过政府公开渠道提交意见建议、专业人士申请加入专家库参与论证等途径表达意见。在防止评估流于形式方面,《办法》聚焦决策准入、评估质量、结果运用、监督问责四个关键环节构建刚性制度约束体系,明确评估办理时限一般不超过十个工作日、复杂事项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,并强化数字化技术支撑和社会监督。(王玉龙 魏雪)